近日,南明街道鼓山中路升级改造工程正在火热进行中,挖掘机们正在“突突突”地破拆地面。其中一台挖掘机尾气黑烟明显,涉嫌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
在了解这一情况后,市生态环境局新昌分局工作人员立刻开展调查。经专业第三方检测,当事车辆三次光吸收系数检测结果分别为6.75、6.92、5.40,排气烟度超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使用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或者在用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未按照规定加装、更换污染控制装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五千元的罚款。”的规定,市生态环境局新昌分局作出了相应处罚。目前,鼓山中路升级改造工程没有再发现机械冒黑烟的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新昌分局工作人员提醒,各工程实施过程务必要严格控制污染排放,共同维护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