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刘海红
近日,县人民法院召开会议通报近三年涉黑恶案件。三年来,该院共审结涉黑恶案件35件166人,其中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10件51人、恶势力团伙案件8件37人、恶势力集团案件17件78人。判处五年以上重刑53人,重刑率31.93%,剥夺政治权利12人,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人;判处财产刑及追缴违法所得共计3500余万元。另依法审结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涉九类刑事案件288件737人,依法阻断犯罪向黑恶势力进阶发展。
审结的黑恶案件中,有黄小龙等17人涉黑案及省委政法委督办的胡忠云等34人涉黑案(该二案均系指定管辖案件,分别由嵊州、柯桥公安侦查)、市委政法委督办的陆伟林等33人恶势力集团犯罪(犯罪据点在越城区,涉及我县多名被害人)等大案,均稳妥有序审结,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该院高站位精组织,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通过党组会、领导小组会、专班会议三十余次专题研究部署,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要求。强化常态化机制建设,出台文件9个,强化规范指导。院党组专题研究审判力量配置,及时组建黑恶案件审判团队,抽调力量协助刑庭办理案件。院领导紧贴一线,参与办案占比20%,庭领导勇挑重担,承办案件占比57.14%。全院开展线索深挖彻查,加大斩“链”挖“伞”力度,摸排并移交扫黑办、纪委黑恶线索27条、腐败线索4条。
该院提前谋划制定预案,集中力量攻坚重点难点,坚持疫情防控与审判“两手抓”“两战赢”,成立庭审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分管刑庭、综合办公室、法警大队的各副院长担任副组长。设立庭审、安全、后勤、技术四个保障组,采用远程视频、提押到庭多形式庭审,做好做足被告人押解、防疫安全措施,提供医疗、饮食保障,圆满完成各阶段最高院制定的审判任务。
该院保障诉讼权利,推动庭审及时稳妥有序开展,充分征询被告人及辩护人远程开庭意见,给予诉讼权利保障。提供远程会见平台,疫情期间为律师安排远程视频会见,累计80余次,解决因疫情带来的会见难题。设立专门阅卷室,引导律师注册、申请使用电子阅卷累计20余人。健全意见交流沟通机制,疏通辩护人对案件实体、程序问题反馈,并及时回复。庭审中充分听取意见,保障被告人及辩护人的诉权。通过司法机关派人旁听庭审,落实权利保障与监督。
该院行动迅速狠抓落实,全力冲刺黑财清底,组建执行专班,集中执行力量,推动黑恶财产执行无缝衔接与快速执行。审判阶段提前介入,防止审理时间过长而导致公安侦办阶段控制的财产脱保。强化对总网络查控系统的全面查询与财产控制,省内实地走访,充分了解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及引导亲属代为履行;省外线上查控,及时发送执行告知书;发函被执行人服刑监狱管教科,敦促被执行人履行。奋力提升实际执行到位率,确保清缴到位,全力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坚决打好打赢收官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