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先生于一年前乔迁新居,就去某电脑店里买了台新组装机放在书房。电脑平时使用并不多,也就偶尔用来查下资料。前几天,陈先生却发现电脑怎么也启动不了了。
陈先生平时都有保存购物发票和保修卡的习惯,他翻出电脑配件的保修卡,看到里面写着保修期为2年,于是他赶紧把电脑送到电脑店维修。店里的工作人员用专业工具对电脑各个部件进行了检测,确认是显卡出了故障,答应给陈先生免费维修。结果等了几天,陈先生接到店里电话,告知显卡无法维修,建议其花300元买个新的。
明明还在2年的保修期内,怎么就要自个掏钱买呢?在纳闷之余,陈先生拿着保修卡前去店里询问究竟。店里工作人员解释说,显卡实际保修期只有一年,陈先生的显卡已经超过了保修期,因此需要自行承担新显卡的费用。双方协商不成,陈先生投诉至县消保委。
消保委工作人员立即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店里的工作人员表示,2年的保修期是从出厂日开始计算,由于显卡从出厂到最终销售中间有个时间差,因此店家往往根据实际自行确定一个保修期。
根据《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显卡作为主机的主要部件,享受2年的“三包”服务。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店家无法修复显卡,则按规定必须给陈先生免费更换同类型的显卡;陈先生有购买电脑的正规发票,因此享有的保修期也应当自购买之日算起。
经过反复协调,店家最终答应会及时跟厂家联系,尽早给陈先生免费更换新的显卡,陈先生表示接受。(通讯员 丁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