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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18日 星期四 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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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思考
梁文国
  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是我们建设法治社会的重要目标,也是羽林街道建设“平安羽林”、“和谐羽林”的根本任务。为了实现这个工作目标,完成这一根本任务,我们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积极履行职能,进一步加强全民特别是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提高他们的法制观念,夯实“平安羽林、和谐羽林”建设的基础。 

  一、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概况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青少年法律素质的培养教育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建设“平安新昌、和谐新昌”的基础性工作。早在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同志就明确指出,我们的最大失误就在于教育,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从1986年国家实施全民普法以来,特别是青少年学生,一直是普法教育的重点对象。2002年10月24日,国家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对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突出强调各级各类学校都要开设法制课,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县委、县政府也对这项工作十分重视,专门成立组织和制订了一系列文件。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根据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加以贯彻落实,努力在工作机制上,坚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多方互动,齐抓共管;在工作方法上,坚持统筹规划,典型示范,整体推进,常抓不懈;在教育内容上,坚持普及常识,循序渐进,贴近实际,学以致用。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取得了一定的经验和成效。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首先成立了街道普法教育领导小组,由党工委副书记任组长,综治、公安、司法、教育、团、妇等职能办、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担负具体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监督职责。确保这一工作有布置、有要求、有监督、有落实。 

  二是注重抓好宏观的规划和指导。街道普法领导机构把青少年尤其是青少年学生列为全民普法教育规划的重点对象,进行总体部署和规划。为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目标和要求,街道普法办和司法所、教育工作站、团委、妇联等,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进行了专项部署落实。 

  三是在全街道各中小学推广以“业余法制学校”为主平台的学生法制教育模式。几年来,街道各中、小学推广设立业余法制学校。依托这一平台和载体,聘请政法部门的优秀干警为兼职教师或法制副校长,常年举行法制大课堂、法制专题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文艺演出等形式多样的法制教学和法制实践活动。如大明市中学开展了法律知识考试;拔茅中学每年学生开展法制讲座等,这些活动都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四是常年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治理活动。街道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学校的周边环境建设,每年组织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校园环境安全等专项治理活动,同时,把学校的法制教育工作和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列为综合治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责任制考核,有效地净化了校园周边的环境。 

  二、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剖析 

  羽林街道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虽然在诸多方面取得了较好成绩,但是对照“平安新昌、和谐新昌”的建设要求,还存在不少的问题和困难。 

  从整体方面来看,一是思想认识的深度和重视的程度还未到位。目前,不论是教育主管单位还是学校,都把有无建立业余法制学校,有无坚持业余法制教育活动,作为判断学校有无开展法制教育的标准。其实,这是属于第二课堂性质的、补充辅助性的教育。上级明确的要求是:各级各类学校都要把法制教育纳入第一课堂教学,作为必修课来落实。对此,我们还有差距。二是在业余教育为主的第二课堂教育活动方面,也未做到普及。目前,街道有中、小学校8所,已建立业余法制学校3所,还有近三分之二的学校未建立。即便是建立了的学校,其工作情况也参差不齐。三是在工作机制上,虽然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局面,但是,抓工作落实的合力尚不尽一致,机制的功效及运作不尽完善。例如:设立了领导小组,但开展工作不够正常;建立了业余法制学校,可是很少发挥作用;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职责,但主动参与、积极配合不够,协调困难。 

  从具体方面来看,教育主管单位和学校作为学生法制教育的主阵地、主渠道、主责任人的地位和作用发挥不明显。主要表现为:没有按上级的要求,把法制教育作为必修课,纳入第一课堂教学;没有把普法当作法定义务去积极、主动地履行,而是作为政府和社会的附加要求来应付;没有按照上级的要求,对学校法制教育“四落实”工作作出具体的计划和安排,也没有统一的课时要求和师资,以致于各校自行其是。 

  分析上述问题的原因,客观方面最主要的是应试教育观念根深蒂固,素质教育难以落实;主观方面主要是一些学校领导对普法工作的认识不到位,一味追求考分,漠视素质教育,把普法工作当作额外负担。其二是没有一套有效的制约机制,没有把这一工作的好坏与责任人的切身利益挂起钩来。其三是普法、综治等职能部门的工作方法和工作力度还不到位,面上号召多,具体措施少。 

  三、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对策和措施 

  1.进一步统一思想,更新观念,提高认识。在学校开展法制教育,不仅仅是为了预防极少数学生可能发生的违法犯罪,而是着眼于每个学生认知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诚信待人、理性处事的基本法律素质的养成。这是每一个学生今后立足于法治社会、谋求自身发展的基本条件,是全民族法律素质提高和建设“平安新昌”的基础。因此,各有关方面尤其是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把法制教育列入教学计划,进行系统规范的教育,使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在工作理念上与时俱进,在工作方式手段上实现创新,逐步实现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确保这一利国利民的事业健康发展。 

  2.尽快在各级各类学校开设法制教育必修课程。要把学生的法制教育纳入第一课堂进行教学,作为必修课来落实,不能以第二课堂的教学方式来代替,更不能作为社会和家庭式的辅助类教育,确保青少年学生在九年义务教育期间,完成基本法律知识的普及任务。当务之急要抓好法制教材的全面落实,切实做到学生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 

  3.加强教师队伍的普法,提高法制教育者的能力和水平。作为人类灵魂工程师的在职教师,不仅要支持法制教育工作,还要在学法、守法、用法等方面为人师表;作为教育主管部门,要多提供机会和途径,切实加强教师队伍的法制教育和培训,争取所有的中小学法制课教师在“四五”普法期间轮训一遍,提高法制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4.深化依法治校活动。通过制定各种制度、落实责任,把学校管理工作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加强学校及校园周边的治安工作,落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各项措施,净化学校的周边环境;深入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切实保障学校有一个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师生有一个和谐、安全、健康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5.建立监督制约和评估激励机制。要建立中小学法制教育责任制和督导检查机制,把学校法制教育工作纳入“四五”普法规划目标责任制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考核范围,把“四落实”情况纳入学校教育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估体系,进行专项评估和督促检查。对“四落实”搞得好的地方和学校,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大力进行表彰,以推动学校法制教育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作者系羽林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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