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文广旅游局围绕浙东唐诗之路精华地打造,高质量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取得累累硕果。我县获得2022年度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考核合格项目等3个国家级集体荣誉;张斯鸿获全国文物系统先进工作者等4个国家级个人荣誉;我县被列为文旅产业融合优秀试验区等14个省级集体荣誉;陈明获全民艺术普及五星级文化使者等13个省级个人荣誉;还有9次全省优秀经验交流发言。
1.
唐诗之路精华地纵深推进
完成《浙东唐诗之路学术文化编年史》等六部著作,出版《天姥山志》,发行《新昌故事》第一辑、第二辑。召开高质量创新视野下的唐诗之路学术研讨会、2022全国唐诗之路文旅融合高质量创新发展大会等。拟定《关于纵深推进“浙东唐诗之路精华地”建设的若干意见(13564)(2023-2027)》。天姥山景区建成开园,该景区入选首批文化基因解码成果转化利用示范项目。创作调腔青春版元杂剧《北西厢》等文艺作品。首演“诗路芳菲”舞台剧精品演艺项目,举办诗路星空朗读、“魏晋风度”展等活动。完成“浙东天姥唐诗宴”2.0菜品提质升级。
2.
全域旅游示范区接续推进
完成并发布《新昌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十四五”规划》。2022年,新昌获批为全国全域旅游服务标准化试点。获全省“微改造”最佳实践案例综合奖;在2021年季度评价指数中,连续三季度获全省第一,年度综合排名全省第四,获省级政策奖励。县委副书记、县长王奇洲在浙江日报主办的节目中介绍新昌经验。新增县级研学基地4家、市级研学基地2家。
3.
文旅融合助力共同富裕
在全省文化和旅游资源开发工作培训班、全省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座谈会等现场作交流发言。我县被授予促进人民群众精神富有试点县、2021浙江文旅助力探索共同富裕新路径十佳县(市、区)、在文旅产业融合改革试验区验收中获总体优秀。县旅游集散中心驿站和澄潭驿站被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授予第一批浙江省旅游驿站(试点)。梅渚村被授予首批浙江省美育示范村,为绍兴市唯一。梅渚村文化礼堂入选全省特色文化礼堂。
4.
文博工作创新发展
新昌大佛寺石弥勒像30年来首次大修。《魏晋风度展宣传片》荣获全省十佳新媒体短视频,县博物馆获第九届中国博物馆及相关产品与技术博览会“弘博奖”优秀展示奖、“浙江省优秀文物保护工程——匠心杯”奖。天姥中医博物馆的“望闻问切”礼盒和县博物馆的“状元”系列文创分别获省博物馆文创产品大赛银奖、铜奖。张斯鸿获全国文物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5.
机构改革不断深化
组建新昌县演艺集团有限公司,将我县原有的文化演艺团体进行专业化整合、市场化运作,传承、保护新昌优秀传统文化,开展优秀文化演艺人才培养,进一步做强做大国企。县调腔保护传承发展中心被授予第九届全国服务农民、服务基层文化建设先进集体(基层文艺院团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县调腔保护传承发展中心5人分别获省部级荣誉。
6.
非遗工作蹄疾步稳
新昌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馆正式落成,选址里江北历史文化街区42号。国遗作品《甄清官·开仓》《梁柏台·追逃》获全国清廉戏曲作品展演活动优秀剧目。省第六批省级非遗评审,“新昌叠罗汉”“新昌张氏伤科”“新昌郑氏肝胆病中草药疗法”入选公示名单,入选率全省第一。新昌县天功坊砖瓦有限公司入选省首批非遗工坊创建名单。公布县第九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4项和县第七批传承人34人。
7.
数字赋能积极开展
建立完整的公共文化数据中心,推动文化驾驶舱建设。实现县图书馆馆区无线网络全覆盖。加快“图书一键借阅”、满意图书馆应用建设,加快图书馆总分馆体系建设。县博物馆“魏晋风度”中利用了大佛寺数字化保护项目成果——石弥勒像全息数字化记录,实现“比现场看还要震撼”的观看效果。
8.
宣传推介有声有色
先后赴杭州、南京、福州、桂林、成都等客源市场宣传推介。我县被列入全省首批16家疗休养目的地。全年接待市外疗休养团队267批次,带动消费超过1000万元。上线“诗画浙江 诗意新昌”高铁专列广告。开展消费促进活动,投放1010万元,全面激发消费潜力。创新线上研学模式,在集中隔离点开展“将隔离作为一次研学”活动,开拓潜在旅游市场。
9.
群众文化不断繁荣
新建文化驿站1家、城市书房2家、乡村博物馆3家,“十五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80个。改造建成唐诗之路主题馆并对外开放。今年共开展各类演出181场、线上线下文化走亲26场、讲座117场、培训35场、展览74场、送书下乡35000册、送电影下乡3011场,其他阅读推广活动123场,满足群众全方位的文化需求。
10.
行业管理提档升级
全年出动执法人员3271人次,检查文化经营单位1616家次。开展跨部门专项执法行动22次,各类专项行动34次。行政处罚12件,罚没收入193632.5元,没收违法物品687个。实现文化广电旅游领域全年零安全责任事故。开展“除险保安”行动、旅游领域遏重大专项攻坚行动,共检查出并整改各类隐患问题258个。